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12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05年10月26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05年10月27日在境内外同时公布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经营业绩。
    二、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巡检整改方案》。
    详情请参见2005年10月27日刊登于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南华早报》的《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巡检整改报告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