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千元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 2004 年 劳务等进 交易的 的总金额 一步划分 比例 采购原材料 材料物资 兖矿集团有 500,000 总计 20% 303,549 限公司或 500,000 (及)其下 属单位 购买燃料和动力 供电服务 354,000 总计 100% 354,044 供水服务 180 354,180 100% 180 接受劳务 工程施工 136,200 总计 50% 160,342 维修 270,000 707,971 80% 222,949 汽车运输 70,000 80% 63,478 环保绿化 4,780 100% 3,789 警卫消防 8,550 100% 8,550 供气供暖 11,020 100% 11,536 房产管理 37,200 100% 37,200 子女就读 16,600 100% 16,600 医疗入托 136,091 100% 127,187 通讯服务 200 100% 200 民兵训练 2,200 100% 2,200 技工培训 15,130 100% 15,130 委托管理社会统 总计 筹养老保险及退 437,436 100% 408,461 休职工福利支出 437,436 销售产品、商品 煤炭 882,509 总计 8% 523,015 材料供应 428,000 1,339,509 60% 350,873 其他 29,000 100% 29,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耿加怀,注册资本人民币3,090,336千元。主营煤炭生产、建筑建材、化工、机械加工等。公司住所为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
    2、关联关系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6.7亿股,占总股本的54.33%。
    3、履约能力分析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12月31日总资产37,283,773千元,净资产14,999,222千元,2004年实现利润总额2,603,211千元,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自1997年成立后,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一直正常、稳定进行。
    4、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2005年度,公司将向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总金额1,999,587千元;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将向公司支付1,339,509千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相互供应材料物资、公用设施及提供服务,按照以下定价政策执行:(1)国家定价;(2)在没有国家定价的情况下,按市场价;(3)在没有国家定价和市场价的情况下,按照提供方的成本为基准计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均位于山东省邹城市;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材料、物资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资质和质量,均得到了政府部门或行业的批准、认证。公司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获得稳定、可靠、有质量保证的材料、物资供应和相关服务,降低了经营风险,有效的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5年4月25日召开,本公司共有董事13人,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董事会审议200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表决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项目,全部是与母公司签订的《持续性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养老保险金协议》所界定的交易内容,是公司日常业务所需。
    3、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其修订,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协议内确定的定价政策公平合理,维护了公司整理利益。
    3、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2005年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中,“销售产品和商品”一类交易的预测总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销售产品和商品”一类交易的预测总金额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表决权。
    六、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10月17日签订了《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协议有效期10年,若协议双方同意,有效期可以延长。
    本公司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10月30日签订了《<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补充协议》,于2001年12月17日获得独立股东批准;2003年5月29日签订了《<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补充协议二》,于2003年6月27日获得独立股东批准。
    《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界定了本公司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相互供应材料、物资和提供相关服务的具体项目、定价政策等。
    本公司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10月17日签订了《养老保险金协议》,公司按职工资总额的45%提取养老保险金,由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及退休职工福利支出。公司自1997年以来,一直按照该标准执行。
    七、备查文件
    1、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书面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