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 年6月25 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凫山路40 号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 名,实到董事13 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讨论审议,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莫立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选举王信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增选耿加怀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三)批准《关于设立和调整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职能部室的议案》。安全监察部更名为安全监察局,设立机电部、通防部、地质测量部和技术中心;
    (四)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职员职业行为准则》。
    该《准则》根据美国Sarbanes-Oxley 法案要求编制,全文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yanzhoucoal.com.cn)。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6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