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于2003年4月1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宪昌先生主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报告书》;
    二、审议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报》;
    三、审议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维简费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1999年-2001年财务报告数据的说明》。
    会议认为: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二00二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二00二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管理层所做的讨论与分析,股本结构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董事和监事的权益以及重大事件披露等内容是真实的和客观的。
    监事会会议完全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事会会议的程序、议案、决议规范合法。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