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6月15日召开200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 审议批准 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以总股本2870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末期现金股息0.82 元 (含税),共计派发红利235,340千元(含税)。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22日
    2、除息交易日:2001年6月25日
    3、股息发放日:2001年6月29日
    4、每股税前现金红利金额:0.082元
    5、每股税后现金红利金额:对于持有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 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66元/股;对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 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82元/股;向未流通的国有法人股股东实际发 放现金红利为0.082元/股。
    6、发放年度:2000年度
    7、分红派息范围:截止2001年6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红利领取办法
    1、国有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持有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现金 红利发放日的前一个交易日, 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 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上海证 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登记公司即 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
    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办理直接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 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四、咨询方式咨询机构: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凫山路40号
    咨询电话:0537—5383310
    传真:0537—5383311
    邮编:273500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