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股东的新的提案或修正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11日在河南省项城市公司所在地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 人(其中流通股股东6人),代表有效表决股份数共计494,033,495股(其中流通股3,045,623股),占公司总股本884,000,000股的55.89%,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董事长郑献锋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表决了全部议案。
    二、提案表决情况
    1、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94,033,4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94,033,4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494,033,4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及2006年财务预算的报告
    同意494,033,4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94,033,4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494,033,4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94,033,4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94,033,4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审议《公司200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3,045,6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法律意见书
    公司特聘法律顾问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李春彦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