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10月30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关联董事3名,非关联董事6名,非关联董事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李怀清先生委托副董事长申志勇先生主持会议并全权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席春迎先生因事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副董事长申志勇先生主持,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以部分应收帐款与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非关联董事6名,赞成6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具体内容请见《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河南莲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95%的股权和河南项城佳能热电有限公司5%的股权的意向的议案》;
    非关联董事6名,赞成6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河南莲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95%股权和全资子公司河南项城佳能热电有限公司的5%股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集团″)。预计上述两项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2002年10月15日本公司已与莲花味精集团公司签定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书》,商定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为上述两公司200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具体有关转让事宜另行公告。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本公司持有河南莲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95%的股权,本次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其股权;本公司持有河南项城佳能热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转让后,本公司仍持有该公司95%的股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2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2年11月30日(星期六)上午九时
    (二)会议地点: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莲花宾馆
    (三)会议议程:
    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设立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以上两个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见2002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关于本公司以部分应收帐款与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方需实施回避制度。
    (四)参加对象:
    1、2002年11月2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监事。
    3、公司律师等。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02年11月29日900-1630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2002年11月29日1630前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地址: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
    邮编:466200
    电话:0394-4298666
    传真:0394-4298899
    联系人:任春燕时祖健宋伟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