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3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4元
    每股转增股份0.30股,每10股转增股份3股
    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10日
    除权及除息日:2002年7月11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2年7月1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17日
    一、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2年5月18 日召开 的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001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45 ,409,111.2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7,170,893.05元, 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8,585,466.52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293, 312 ,998.92元,至此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12,965,770.56元。
    按照2000年年报预计的分配政策,2001年年度拟实施每10股派发3元(含税)现 金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股利,共计派发股利20,400万元,本年度利润分配后结存未 分配利润为208,965,770.56元。另外,以总股本68,000万股为基数,2001年度公司实 施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分配方案。
    流通股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共计缴税0.06元/股,因此 流通股个人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4元/股。 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和国家股股东 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30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及除权日、红股上市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10日
    2、除权及除息日:2002年7月11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2年7月12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17日
    四、分配对象
    截止2002年7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国家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 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 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 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 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 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 每位股东按转增股份比例计算后不 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 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万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发起人国家股 40,000 +12,000 52,000
非流通股份小计 40,000 +12,000 52,000
流通股(A股) 28,000 +8,400 36,400
流通股份小计 28,000 +8,400 36,400
股份合计 68,000 +20,400 88,400
    七、实施转增股份方案后 , 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 2001年度每股收益为0 .1645元。
    八、有关咨询事项:
    1、咨询地址: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公司证券部
    2、咨询电话:0394-4298666 传真:0394-4288899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及决议公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