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莲花味精
    股票代码:600186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
    通讯地址: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
    联系电话:0394-429896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6年9月8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减少系股份转让的结果,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出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次股权转让: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获得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72,870,000股(占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6.86%)。
    1、 莲花集团: 指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
    2、 长城公司: 指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3、 莲花味精: 指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4、 元: 指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
    通讯地址: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
    联系电话:0394-4298966
    注册号:4100001003701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副食品(不含棉、烟、茧)、保健品(不含药品)、皮革及制品、饲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承包境外轻工行业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经营期限:1997年9月11日至2006年10月9日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由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政府管辖的国有独资公司。
    (二)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任职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他国(地区)居留权 张文成 412702631008811 董事长 中国 河南 无 高政 412729520515747 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中国 河南 无 师琨 412701196612230510 总经理 中国 河南 无 王继学 412702660510743 副总经理 中国 河南 无 谷明亮 41270219640916741X 董事 中国 河南 无 史克龙 412701195902150514 总会计师 中国 河南 无
    (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目前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四)受让方情况简介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 注册资本: 壹佰亿元 注册号码: 1000001003253 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 收购并经营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组及企业重组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出让前,莲花集团直接持有莲花味精72795万股国家股,占莲花味精全部股权的54.90%,为莲花味精的第一大股东。2006年3月7日, 莲花集团分别与天安科技和农开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2006年9月8日, 莲花集团长城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上股权转让完成和以股抵债股份注销完成后, 莲花集团持有莲花味精247462215股国家股,占莲花味精全部股权的 23.30%,仍为莲花味精的第一大股东。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为:莲花集团将其持有的莲花味精7287万股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以审计报告所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20元为基准溢价,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2.30元每股,转让总价款为16760.1万元,直接冲抵莲花集团应支付给长城公司的债权人民币58738万元,目标股权过户完成后,莲花集团对长城公司的58738万股债务即视为支付完毕。除此之外,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或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权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
    (三)本次股份出让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方可办理过户手续。
    (四)莲花味精不存在为莲花集团的负债提供担保的情形, 莲花集团不存在损害莲花味精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 莲花集团独立持有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目前且截至该等股份过户之日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或管理、受他人委托持有、附条件的、附期限的转让或者任何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益的情况,目前且截至该等股份过户之日不存在任何对该等股份的质押、冻结等限制权利行使的情况。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 莲花集团进行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的情况: 无
    四、其他重大事项
    莲花集团并无可能引起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并无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
    五、备查文件
    (一) 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股份转让协议》。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莲花味精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南省项城市
    股票简称 S莲花味 股票代码 6001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河南省项城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320332215股 持股比例: 30.1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72870000股 变动比例: 6.8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此页为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高政
    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