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5条第 十六 项之规定,本公司现将大股东持股质押情况公告如下: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 集团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星集团 持有本公司法人股6916.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6%。现海星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将其中1000万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西安分行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质押期自2003年1月21日至2004年1月20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本次质押的1000万股占海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的14.4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59%。截止目前,海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中共有6200万股用于质押,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89.6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47%。
    特此公告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