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星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作出决议,董事会拟增设5名独立董事(详见2001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刊登的“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海星科技持有5.05% 股 权的股东,提名姜澄宇先生为海星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公司已对姜澄宇先生作为海星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进行 了审查,认为姜澄宇先生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特此推荐。
    
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0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