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1年5月29 日召开 的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西安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20055624.62 元, 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计3543535.64元,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计1771767.82元, 加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31491262.70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231583.86元。公 司决定:以2000年末总股本19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6元(含税), 共计派发人民币1188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4351583.8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7月19日(星期四)
    2、除息日:2001年7月20日(星期五)
    3、红利发放日:2001年7月26日(星期四)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6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对流通股个人股股东由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 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8元; 对持有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每 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元;对法人股股东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 .06元。
    6、发放年度:2000年度
    7、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7月19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8、红利领取办法
    ①持有流通股的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红利 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 给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股利发放日领取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 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确认后,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 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 日即可领取现金红利。
    ②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三、咨询机构
    公司证券部
    电话:029-7274643传真:029-7286470
    特此公告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