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5月11日上午在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29日以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董事长荣海先生、董事杨毅辉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2人均委托董事韩钢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投票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荣海先生授权委托董事韩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表决,作出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西安海星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为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40万美元整、期限一年的外汇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