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3年4月23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02年度分配方案
    1、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2年度按税后净利润90,773,671.13元计提10%的法定公积金及5%的法定公益金共13,616,050.67元,加上2001年度结转之未分配利润12,248,477.8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406,098.26元。以200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38,015,6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共派现金63,801,562.50元,所余未分配利润25,604,535.76元全部结转至下一次分配。本次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发放范围:截止2003年6月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0元。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80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国家股股东及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5、股权登记日:2003年6月2日
    6、除息日:2003年6月3日
    7、红利发放日:2003年6月10日
    四、分配实施办法
    1、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请非流通股股东携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03年6月10日后到本公司新办公楼一楼办理红利派发手续。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发放。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办法
    1、咨询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莞穗大道411号
    2、咨询电话:0769—2271828转8225
    3、传真:0769—2174183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