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四次监事会会议,于2001年8月15 日在本公司 会议室召开,全部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 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核,认为公司制订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计 提办法》符合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摘要能真实反映本报告期的生产、经营和销售情况;
    四、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五、审议通过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