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八次会议于2004 年1 月10 日在公司驻上海办事处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增龄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 人,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两个议案:
    一、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置换的目的是通过向桦林股份注入优质资产帮助桦林股份在短期内恢复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扭亏为盈的目标,维持桦林股份作为上市公司的地位,将有利于本公司长远发展。
    1、在本次资产置换中,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本次资产置换是公平的、合理的,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公司聘请的相关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资产置换出具了相应的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将本着依法行使监督职能的原则,监督本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推进资产置换进程,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利益。
    二、关于11 月份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有关核销决议程序是合法的,依据是充分的。
    上述两个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