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1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㈠会议时间:
    2004年1月16日上午9:00。
    ㈡会议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310会议室。
    ㈢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㈣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与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的议案》;
    有关内容已刊登在2003年8月13日和2003年10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上。
    2、关于《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签订定牌生产合同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03年半年度报告计提坏账准备金的议案》;
    有关内容已刊登在2003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上。
    4、审议《关于2003年1-7月份财务报表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议案》;
    有关内容已刊登在2003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上。
    5、审议《关于给予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有关内容已刊登在2003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上。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关内容已刊登在2003年9月17日和2003年10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上。
    7、审议《关于重新签订银行贷款抵押合同的议案》;
    有关内容已刊登在2003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上。
    8、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副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的议案》。
    有关内容已刊登在2003年10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上。
    ㈤出席对象:
    1、2004年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㈥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凭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股票帐户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出席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时间:
    登记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04年1月9日至1月9日(上午8:00至11:00和下午13:30至16:30)
    2004年1月12日至1月12日(上午8:00至11:00和下午13:30至16:30)
    联系电话:0453-6306948
    传真:0453-6304100
    邮政编码:157032
    ㈦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特此通知。
    附:授权委托书和回执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回执
    截止2004年月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