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佳通轮胎 项目:公司公告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2003-09-17 打印

    一、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镇

    联系人: 陈亮

    联系电话: 0453-6306948

    电子信箱: hualinsobod@263.net

    二、 收购人

    收购人名称 : 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1楼3162

    通 讯 地 址 : 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20层

    邮 编 : 200021

    联 系 电 话 : 021-63353000#621,13321861959

    联 系 人 : 蒋水冰

    三、 本报告书签署日期: 2003年九月十六日

    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信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履行诚信义务,向股东所提出的建议是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客观审慎做出的;

    本公司全体董事没有任何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如有利益冲突,相关的董事已经予以回避。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次收购                     指佳通公司以竞买人的身份,通过参加由
                                 北京二中院委托北京瑞平拍卖行有限公司
                                 组织的转让股权的公开拍卖,而获得转让
                                 股权的购买权
    佳通公司/收购人              指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桦林轮胎/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原控股股东/桦林集团          指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报告书                     指《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佳
                                 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
                                 体股东的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二中院                   指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裁定转让                 指经北京二中院的司法裁定,佳通公司受
                                 让转让股权的行为
    转让股权                     指由原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15,107万股
                                 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4.43%
    收购报告书                   指收购人就本次收购于2003年9月15日向
                                 中国证监会递交的《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指收购人为了豁免其全面要约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义务,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的条件下,于2003年9月15日
                                 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关于豁免全面要约
                                 收购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文件》
    重组关联交易公告及其补充公告 指本公司于2003年7月21日刊登的《桦林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资产抵债、资产债
                                 务重组暨关联交易公告》以及2003年8月1
                                 日刊登的《桦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
                                 易的补充公告》,上述公告的指定披露报刊
                                 为《上海证券报》
    股份质押关联交易公告         指本公司于2003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
                                 报》刊登的《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公告》,公告第一项详述了有关本公司与
                                 桦林集团就牡丹江桦林乘用子午胎有限责
                                 任公司的股权签订《股份质押协议》的相关
                                 安排
    委托加工关联交易公告         指本公司于2003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
                                 报》刊登的《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公告》,公告第二项详述了有关本公司与
                                 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
                                 同》的相关安排
    本次收购完成                 指收购人对于转让股权的受让已获得包括
                                 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务部等主管机构的批准,并完成转让股权
                                 的股权过户事宜手续,收购人依法取代原
                                 控股股东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 桦林

    股票代码: 600182

    注册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镇

    办公地点: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镇

    邮政编码: 157032

    联系人: 陈亮;吕惠友

    联系电话: 0453-6306948

    传真: 0453-6304100

    电子信箱: hualinsobod@263.net

    二、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的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介绍

    本公司是一家以从事轮胎(以斜交胎和子午线轮胎为核心)制造和销售为主,同时经营轮胎原辅材料、装备、技术咨询、设计等业务的企业。由于应收帐款回收滞后、流动资金短缺、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原因,本公司在最近三年,特别是从2001年度起,主营业务收入明显下降,已连续两年呈现亏损,面临着退市的风险。

    (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目           2003年1-6月份         2002年
    总资产      1,561,627,666.04   1,723,072,437.83
    净资产        173,107,510.60     353,364,040.99
    主营业务收入   74,692,342.08     568,295,469.49
    净利润       -180,322,410.39    -242,734,396.17
    净资产收益率       -104.16%           -68.69%
    资产负债率           83.36%            77.17%
    报告披露日期   2003年8月28日    2003年4月25日
    项目               2001年             2000年
    总资产         1,938,241,048.94   1,911,916,970.00
    净资产           596,086,957.24     770,943,440.00
    主营业务收入     801,183,163.49     712,993,416.30
    净利润          -174,856,482.85       2,440,931.00
    净资产收益率         -29.33%             0.317%
    资产负债率            67.18%             59.68%
    报告披露日期     2002年4月17日      2001年4月20日

    注:上述近三年及2003年半年报的财务指标皆随本公司历次定期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三、 上市公司的重大变化情况

    与本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比较,本公司的主要资产和人员发生如下重大变化:

    (一)主要资产变化

    2003年7月29日召开了本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与桦林集团的以资抵债(桦林集团其所拥有的热电一分厂、水源分厂、动力分厂、电气分厂、机修分厂的资产,以出让方式取得的面积为589,876.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抵偿其欠本公司的部分债务)、资产债务重组(桦林集团为本公司承担截止2003年7月31日除保留在本公司账面值为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债务、账面值为1.4亿元人民币的应付账款及账面值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其他应付款项以外的全部债务及或有负债的方式受让本公司所拥有的如下资产:(i)农用胎分厂的资产及其他剥离部分的资产;(ii)除保留在本公司的账面值为8000万元人民币的存货、账面值为7,000万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及本公司对桦林集团的应收款项以外的流动资产)等安排的决议,账面上留存2,950万元人民币。(详见重组关联交易公告及其补充公告)

    (二)人员变化

    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改选了本公司的董事、监事,组成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03年7月29日召开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长及副董事长,并聘任了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日还召开了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监事会主席。

    1、 董事会构成:与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比较,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从7名增加到9名,其中独立董事从2名增加到3名,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组成如下:吴庆荣先生、李怀靖先生、林榕镇先生、杨一培先生、廖玄文先生、陈应毅先生、吕秋萍女士(独立董事)、黄显瑶先生(独立董事)以及吕巍先生(独立董事)。经选举,由吴庆荣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李怀靖先生担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2、 监事会构成:与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比较,本公司监事会成员从5名减少到3名,其中职工代表1名。职工代表宋起铿先生系通过本公司第十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代表组长(工会委员)联席会选举产生并通过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组成如下:管增龄先生、寿惠多女士以及宋起铿先生。经选举,由管增龄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3、 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本公司免去范宇光先生总经理职务,聘任王见智先生担任总经理;免去周明权先生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陈亮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请,免去才清林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纪桂芝女士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职务、宋超铿先生副总经理职务,聘任黄文龙先生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孙怀建先生担任副总经理、周明权先生担任副总经理、郭长龄女士担任副总经理、李玉诚先生担任副总经理、陆林先生担任总工程师。

    4、 其他:根据重组关联交易公告及其补充公告,桦林集团以及本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03年7月10日举行十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代表组长(工会委员会)联席会议通过了《桦林集团(轮胎)公司关于资产债务重组涉及人员安置议案》。根据该议案,按照"人员随资产走"的原则在桦林集团与本公司之间实行下列人员调动:本公司农用胎分厂共计1,100人进入桦林集团;桦林集团热电分厂(一分厂、水源分厂、电气分厂、动力分厂)共计728人进入本公司;桦林集团机修分厂104人进入本公司。上述人员的劳动关系变更正在办理之中。

    四、 上市公司股本的相关情况

    (一)本公司股本结构

                                                             数量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收购完成前     增减变动     本次收购完成后
    ㈠、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52,070,000                      152,070,000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151,070,000      -151,070,000              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52,070,000      -151,070,000      1,000,00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0      +151,070,000    151,070,000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17,930,000                       17,930,00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70,000,000                      170,000,000
    ㈡、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70,000,000                      170,00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70,000,000                      170,000,000
    ㈢、已发行股本总额       340,000,000                      340,000,000

    (二)收购人持有、控制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1、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号),北京二中院裁定将桦林集团持有的持有的本公司15,107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以每股0.648元的价格转让给佳通公司,转让后该转让股权的性质变更为境外法人股。

    2、佳通公司在转让股权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报告书的核准和对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及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批准后,佳通公司将就转让股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收购完成后,佳通公司将完整地持有转让股权,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桦林集团将不再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

    3、除转让股权之外,佳通公司不持有本公司的任何其他股份。

    (三)截止2003年9月15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1,070,000    44.43       国有法人股
    2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878,634     2.02       流通股
    3   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200,000     1.52       法人股
    4   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       3,000,000     0.88       法人股
    5   牡丹江财政资产投资经营公司     2,500,000     0.74       法人股
    6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265,170     0.66       流通股
    7   上海宝钢宝钢化工有限公司       2,074,438     0.61       流通股
    8   牡丹江建设遍地产投资开发公司   2,000,000     0.55       法人股
    9   华西证券有限公司               1,554,380     0.45       流通股
    10  新上海国际大厦有限公司         1,177,900     0.35       流通股

    (四)本公司持有、控制收购人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未持有或者控制佳通公司的任何股份。

    五、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没有募集资金,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本公司在最近三年的年报、半年报以及季报中均已如实披露。

    第二节 利益冲突

    一、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收购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本公司与佳通公司之间关联关系

    佳通公司将在对本报告书的核准和对收购报告书以及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批准后,将办理转让股权的过户手续,因此目前本公司与佳通公司之间存在潜在的关联关系。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佳通公司的关联关系

    1、本公司董事长吴庆荣先生现任佳通公司的董事、佳通公司关联企业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董事长、佳通公司关联企业银川佳通长城轮胎有限公司董事长、佳通公司关联企业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董事、佳通公司关联企业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2、本公司董事李怀靖先生现任佳通公司的董事、佳通公司关联企业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佳通公司关联企业银川佳通长城轮胎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佳通公司关联企业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董事、佳通公司关联企业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董事。

    3、本公司董事林榕镇先生现任佳通公司关联企业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董事、佳通公司关联企业银川佳通长城轮胎有限公司董事、佳通公司关联企业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董事、佳通公司关联企业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董事。

    4、本公司董事杨一培先生现任佳通公司关联企业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董事。

    5、本公司董事廖玄文先生现任佳通公司关联企业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佳通公司关联企业安徽佳井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佳通公司关联企业安徽佳元工业纤维有限公司总经理、佳通公司关联企业银川佳通轮胎有限公司董事、佳通公司关联企业银川佳通长城轮胎有限公司董事。

    6、本公司董事陈应毅先生现任新加坡高德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佳通公司关联企业新加坡传慎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7、本公司监事寿惠多女士现任佳通公司关联企业新加坡佳通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秘书。

    除上述人员之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佳通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收购人股份情况以及该等人员及其家属在收购人及其关联企业的任职情况

    在收购报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持有佳通公司的股份。除本报告书第二节第一条第(二)款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均不在佳通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

    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收购的利益冲突

    在收购报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收购不存在任何相关的利益冲突,包括但不限于订立任何的合同;佳通公司不存在任何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的安排,亦不对本公司任何历任、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任何补偿或类似安排。

    四、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收购报告书公告之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及其交易情况

    (一) 本公司总经理王见智先生持有本公司1,100股股份,副总经理周明权先生持有本公司4,000股股份,本公司总工程师陆林先生持有本公司4,000股股份,本公司监事宋起铿先生持有本公司4,000股股份。前述三人持有的股票已经锁定,在过去六个月中没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 除本报告书第二节第四条第(一)款披露的情形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收购报告书公告之日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五、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兹此声明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况:

    1、本公司的董事因本次收购而获得利益,以补偿其失去职位或者其他有关损失;

    2、本公司的董事与其他任何人之间的合同或者安排,取决于本次收购的结果;

    3、本公司的董事在佳通公司订立的重大合同中拥有重大个人利益;

    4、本公司的董事及其关联方与佳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有重要的合同、安排以及利益冲突。

    第三节 董事建议或声明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收购的建议:

    (一) 对于佳通公司全面要约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建议

    1、 本次收购系基于北京二中院的司法裁定,对本公司原控股股东不能履行到期债务的司法强制执行,并且就本次收购佳通公司已支付了全部的拍卖价款。虽然本次收购触发了佳通公司对本公司的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但是鉴于佳通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了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公司董事会相信佳通公司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应不存在大的障碍,因此目前佳通公司尚不存在向本公司股东提出全面要约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 本公司董事会特此向本公司股东承诺:如果佳通公司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未获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且佳通公司不能以任何其他方式豁免其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就是否建议本公司股东接受佳通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另行出具书面文件并予以公告。

    (二) 对于本次收购的意见

    1、 2003年9月16日,本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对本次收购进行了审议。鉴于本公司非关联董事的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为了形成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效的董事会决议,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在本着诚信与三公开的原则发表了声明后,参与了会议表决。九名与会董事一致通过同意佳通公司对本公司的本次收购;

    2、 本公司的三位独立董事就本次收购单独发表意见,其认为本次收购能够通过引进佳通公司的关联企业在轮胎生产和管理技术上的先进经验,依托佳通公司所在集团的规模优势,帮助本公司恢复生产,提高生产营运能力。鉴于佳通公司后期有意对本公司进行重组改造,向本公司注入其在中国境内关联企业的优良资产或股权,力争使本公司摆脱退市的风险,因此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收购能够最终达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目的,一致同意佳通公司对本公司的收购。

    二、 收购人的资信情况和收购意图

    (一) 资信情况

    佳通公司系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投资性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2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截止2003年7月10日,佳通公司已收到其全额投资方,即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加坡佳通")投入的第一期资本金人民币40,000,000元(折合为4,832,464美元),占佳通公司注册资本的16.1%。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佳通公司的注册资本均按期缴付,且未受到任何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新加坡佳通是一家根据新加坡法律注册设立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号为"199304649R",主要业务为投资在中国轮胎制造及相关工业,产品主要包括全钢和半钢子午胎、斜交胎、飞机轮胎、摩托车胎、尼龙帘子布。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的规定,新加坡佳通的存续期限为无限期。截止2002年12月31日,新加坡佳通总资产为1,297,888,284新加坡元,净资产462,417,780新加坡元(当日新加坡元对人民币元的汇率约1:4.77)。

    综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佳通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有收购本公司的资金以及技术实力。

    (二) 收购意图

    面对国内轮胎业快速发展的机遇,佳通公司希望以本公司为平台,搭建在中国的轮胎产业平台,在国内大力发展轮胎产业;同时凭借已有的对国际市场的理解和销售能力为本公司拓展海外市场的份额,使本公司融入到国际市场中去以获得更大的发展和生存空间。

    三、 收购人后续计划的认同

    本次收购系基于北京二中院的司法裁定,从而将桦林集团持有的转让股权转让给佳通公司的。根据收购报告书的陈述,本公司董事会对于佳通公司对本次收购的下列后续计划表示认同和支持:

    (一) 豁免全面要约收购本公司股份

    佳通公司本次收购的转让股份已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0%,因此触发其全面要约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义务。但是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佳通公司有理由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其全面要约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义务。佳通公司已经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收购报告书和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审议佳通公司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二) 变更本公司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佳通公司的本次收购已构成了对本公司的股权并购,因此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佳通公司仍须就本次收购向国家的相关审批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主管机构)递交关于产业投资和反垄断审查豁免的申请,在获得上述审批机关的批准后,由于本公司外商投资比例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的25%,因此本公司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递交关于变更本公司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重新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 不增持、不转让本公司股份

    据本公司董事会了解,佳通公司没有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后续计划,并且承诺在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一年内不会转让任何转让股权。

    (四) 协助本公司恢复生产

    佳通公司的本次收购,除了实现其投资战略目标外,更关键的是通过对本公司的重组改造帮助本公司扭亏为盈,摆脱本公司目前所面临的退市风险。佳通公司竞拍获得转让股权后,已经借助其关联企业的在轮胎制造业领域的实力,促成其关联企业以委托加工的方式使本公司停产的生产线得以重新启动,并有了部分稳定的生产经营收入(详见委托加工关联交易公告) 。

    (五) 资产置换计划

    佳通公司有计划将本公司的资产与佳通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关联企业的资产或股权进行置换。通过置换,本公司的赢利能力将得以加强,能够以收购人关联企业的优良资产为依托开展经营活动。这对本公司扭亏为盈,摆脱退市风险有着巨大的帮助作用。如果该资产置换计划得以确定,势必构成本公司的重大资产置换行为,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对方案的认可后,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届时将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客观审慎地发表相关意见。

    四、 上市公司与原控股股东的债务处理

    佳通公司在竞买获得转让股权后,于2003年7月13日与桦林集团、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并购重组正式协议》,在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佳通公司与桦林集团就本公司与原控股股东之间的债务问题达成了一致。鉴于上述安排有利于本公司改善本公司的资产结构并且解决本公司与原控股股东的债务问题,经本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并经过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与桦林集团签署了《资产抵债协议》、《资债重组协议》以及《关联交易处理协议》(详见重组关联交易公告以及补充公告)。2003年8月8日本公司与桦林集团签署了《股份质押协议》,以桦林集团持有的牡丹江桦林乘用子午胎公司的股权担保其欠本公司的约2,950万元的债务(详见股份质押关联交易公告)。至此,本公司与原控股股东之间的债务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通过上述安排本公司的资产质量得以提高,资产负债率得以降低,并且解决了与原控股股东之间长期存在的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的问题,使本公司的独立性得以增强。除本款所述内容之外,不存在未解除的本公司为桦林集团负债提供担保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四节 重大合同和交易事项

    除重组关联交易公告及其补充公告、股份质押关联交易公告以及委托加工关联交易公告外,本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次收购发生前24个月内没有发生其他对本次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订立重大合同;

    2、进行资产重组或其他重大资产处置、投资等行为;

    3、第三方拟对本公司的股份以要约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收购、或本公司对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收购;

    4、正在进行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收购有关的谈判。

    第五节 其他事项

    一、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已履行诚信义务,采取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报告书所涉及的内容均已进行详细审查。

    董事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吴庆荣 李怀靖 林榕镇 杨一培 廖玄文 陈应毅

    吕秋萍 黄显瑶 吕巍

    签署日期:2003年9月16日

    二、独立董事声明

    就本报告书中援引的独立董事意见,系我等在履行了诚信义务后,基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而发表的,该等意见符合现存的客观事实,并且出于我等对于本次收购的合理审慎判断。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吕秋萍 黄显瑶 吕巍

    签署日期:2003年9月16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 本公司章程

    2、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2〗二中执字第131-1号)

    3、 重组关联交易公告及其补充公告

    4、 股份质押关联交易公告

    5、 委托加工关联交易公告

    6、 佳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的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7、 佳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递交的《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

    8、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9、 经关联董事签字确认的就参加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对本次收购予以表决所发表的声明

    10、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对于本次收购的意见

    11、 桦林集团和本公司第十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代表组长(工会委员会)联席会议的决议

    12、 〖募集资金专项核查报告〗

    备查文件查阅地点: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