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三次会议于2003年8月2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半年度报告计提坏帐准备金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1-7月份财务报表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1-7月份财务报表中乘用子午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1-7月份财务报表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特此公告。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