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通知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关于大股东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44.43%股权于2003年7月1日上午10:00拍卖事宜,本公司已于2003年6月20日公告。现得到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北京瑞平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说明》:因无人报名参加竞拍,拍卖标的溜标。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方面信息,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