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2日在公司301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应列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列席4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吕耀勋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二OO二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审议通过了《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五、审议通过了《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六、审议通过了《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耀勋
    委员:范宇光杨世诚逯林张兆林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逯林
    委员:范宇光张兆林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兆林
    委员:纪桂芝逯林
    4、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兆林
    委员:范宇光逯林
    公司董事会根据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拟订了上述制度和细则,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规定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
    八、审议通过了《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投资部兼任董事会事务常设机构的议案》。
    注:二至六项和第八项的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