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于4月14日在公司201会议室召 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7人,实到4人,会议应列席监事5人,实际列席5人。 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 由董事长吕耀勋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提取减值准备的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公司财务决算》。
    三、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及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经利 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利润-164,625,596 .85元,净利润-164,625,596.85元,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50,383,164.22元。鉴于本年 度公司经营利润亏损,公司拟不分配、不转增。鉴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较大,2002年度 公司将不分配、不转增。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公司继续聘用利安达信 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公司支付给利安达信 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度审计费35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2002年财务预算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滕永慧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田在成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拟支付给独立董事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人, 其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所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十三、审议通过了《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关于修改桦林轮胎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请上网查询。网址为: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四月十四日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现就提名张兆林先生、逯林先生为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与桦 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桦林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 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 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二00二年四月十四日于牡丹江市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兆林,作为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 开声明本人与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 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兆林    2002年4月14日于牡丹江市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逯林,作为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 声明本人与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具 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 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 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逯林    2002年4月14日于牡丹江市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