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永证函字[2006]第009 号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5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要求,对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查阅有关资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共占用资金51,051 万元。其中,应收销货款43,898 万元;预付设备采购款1,984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我们认为,贵公司2005 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是贵公司与关联方购销货物、采购设备等产生的,均为经营性资金往来,我们未发现贵公司存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第一条中提及的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未发现贵公司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本专项说明仅用于贵公司披露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附表:200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6 年4 月24 日
    附表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