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01年6月30日,桦林集团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欠我公司97,540,120元。 此笔欠款形成时间:99年57,175,700元,2000年32,193,213元,2001年1—6月8,171 ,207元。形成原因:公司先期投入到桦林集团100万套乘用子午胎项目的资金,待与 桦林集团合资组建牡丹江桦林乘用子午胎有限责任公司后, 转为对该公司的股权投 资,现该笔资金暂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核算。 该合资公司的组建手续目前正在办 理之中,近期即可完成。
    在“应收账款”科目下,桦林集团及其关联方共欠款54,393,460元。 其中桦林 集团7,930,610元,桦林集团大连分公司13,940,021元,桦林集团建筑工程公司1,113, 297元,龙桦公司9,805,907元,江桦公司21,603,625元。形成原因及时间:99年公司 的销售状况异常艰难,为促进销售,公司采取了大量赊销的政策, 导致公司应收账款 总额由年初的3.6亿元急剧上升,年底时达到6.2亿元,当年净增加2.6亿元。 公司对 上述几家关联企业同样采取了大量赊销政策,99 年末上述几家共欠本公司货款高达 98,921,665元。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欠款已大幅度降低。对余下欠款,公司将进一步 采取措施,尽快收回,预计在2002年可收回绝大部分。但估计有一小部分将难以收回, 因为上述关联企业中,有的企业经营亏损。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