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通知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6月29日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6月29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410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3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审议《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确认函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详见《200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董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0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 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
    四、出席对象:
    1、2004年6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五、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凭持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股票帐户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出席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时间:
    登记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04年6月24日至6月25日(上午9:00至11:00和下午13:30至15:30)
    联系电话:0453-6306948
    传真:0453-6304100
    邮政编码:157032
    六、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附:授权委托书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回执)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赞成或反对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委托人签名: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