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诉桦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大股东)欠款纠纷一案(详见2000年11月29日、2000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 券报》公告的《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桦林轮胎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涉诉情况的进一步说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1999)黑法执字 第39-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中央登记结算 公司已冻结了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15107 万股(该股权现已质 押给中信实业银行,关于质押事宜本公司已在1999年8月25 日在《上海证券报》予 以公告),冻结期限为2001年5月22日至2002年5月21日。
    特此公告。
    
桦林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一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