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0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书面授权委托1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监事3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审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提案》;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管理大纲〉的提案》;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提案》;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授权总经理在省工行营业部给予公司综合授信剩余 额度内具体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的提案》;
    根据公司与省工行营业部签署的“银企合作协议”(详见本公司2001年6月 1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会议认为目 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35.9%,从财务风险防范控制上看是安全稳健的, 一致同意公 司根据以后生产经营中实际流动资金的需要, 授权总经理在省工行营业部给予公司 综合授信的尚余1.5亿元额度内具体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事宜。
    特此公告
    
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