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200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的书面通知于200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05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工商银行11,700万元贷款担保方式的提案》。
    同意公司将工商银行11,700万元贷款的担保方式(详见2005年1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本公司董事会公告)变更为以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昆明云大科技产业销售有限公司99.5%的股权作质押,向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营业室继续申请办理贷款事宜。
    该提案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