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大股东云南龙泰农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31,078,080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3%)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区支行,为本公司向该行申请办理贷款提供担保(参见公司第二届200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质押期限为2004年9月9日至2005年9月12日。
    特此公告。
    
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