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从法人股股东云南云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和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获悉:
    云南云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大学(持有该公司80%股权)于2003年10月15日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云南大学将其所持云南云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云南云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0.95%的股权)。目前云南大学已收到首期转让款。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尚须云南省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和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25日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分别受让公司法人股股东云南龙泰农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捷发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深圳蛇口大嬴工贸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全部及部分股权,并于2003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上述收购事项中国证监会已正式受理并有反馈意见,目前中国和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正按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补充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云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