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1、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回笼资金,提高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公司与母公司签定协议,将公司2003年发生的应收账款7945万元转让给母公司山东九发集团公司。
    2、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山东九发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烟台牟平区牟玉路1号
    注册资本:12102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绍庆
    主要经营范围:理石水磨石加工;动植物养殖;蘑菇、水果蔬菜、农副产品、罐头养殖加工销售,钢材木材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关联方为本公司的母公司。
    3、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2003年12月20日,公司与大股东山东九发集团公司签订协议,将2003年产生应收账款7945万元转让给山东九发集团公司,山东九发集团公司在2003年12月31日之前陆续将7945万元转入公司帐户,上述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龄均为一年以内。
    4、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将2003年产生的应收账款7945万元,转让给山东九发集团公司,等额交易。
    5、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现金流量。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的发生,由于公司2003年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应收款项的坏帐准备计提标准进行了调整。一年以内的应收款项的计提比例为3%,因此少计提坏帐准备238.35万元,对当期损益的影响为3.15%,对当期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为0.27%。此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经营带来实质性的重大影响。
    6、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吴育华、李金林、黄玉荣、梁仲康认为该项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项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7、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独立董事意见;
    3)关联交易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已于2003年底完成,公司董事会未及时履行相应表决程序,现经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未及时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披露,特向公司全体股东致歉!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