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5月27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蒋绍庆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3名监事列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蒋绍庆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李廷芳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董事会聘任姜海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许爱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由总经理姜海林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宫云科先生、王龙先生、许爱民先生、刘思强先生、徐琨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王龙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张本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财务总监任期均为三年。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章程修正草案》。
    1、公司章程原第2.02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食用菌菌种的培育,食用菌产品的养殖、加工、销售。包装物料的生产和销售。蔬菜、水果、罐头、水产品、复合肥、饮料、冲施肥、叶面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土壤调理剂的生产、销售;电力的生产、销售;批准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食用菌菌种的培育,食用菌产品的养殖、加工、销售。包装物料的生产和销售。蔬菜、水果、罐头、水产品、复合肥、饮料、冲施肥、叶面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土壤调理剂的生产、销售;热电的生产、销售;批准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2、公司章程原第5.19条:“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每届任期3年。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修改为:“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董事会每届任期3年。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此《公司章程修正草案》需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