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概述
    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乡企”)有关股权转让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乡企向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信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110.40万股国有法人股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乡企与中泰信托于2002年12月25日在上海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国乡企将持有的本公司3110.4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12.39%)拟转让给中泰信托,以本公司2002年中期报告调整后每股净资产3.28元人民币为依据,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3.28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0202.112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但前十名股东将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1、转让前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性质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14001.408 55.78 国有法人股 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 3110.401 2.39 国有法人股 2、本次股权转让后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性质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14001.408 55.78 国有法人股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110.40 12.39 法人股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财政部的批准,有关申报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国际航运金融大厦22层,法定代表人:谷嘉旺,注册资本:人民币51660万元,成立于1988(年,经营范围: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经营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借、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以自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财务状况:公司200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公司总资产为124440.13万元,净资产为51660万元,营业收入为4281.52万元,利润总额67.53万元。
    三、本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就公司所了解的情况及时作进一步披露。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动报告书正在编制之中,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受让方基本情况的背景资料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