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九发集团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烟台市芝罘区支行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被轮后冻结所持本公司4500万股限售流通股,冻结起始日2007年2月21日,冻结终止日2008年5月20日。
    特此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