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于12月27日上午9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阎树忠先生委托副董事长许文祥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0,339,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74%,其中非流通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210,301,730股,占总股份的63.73%;流通股股东12人,持有股份3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13%、流通股股东中关联股东7人,持有股份3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91%、流通股股东中非关联股东5人,持有股份7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22%。
    三、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就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以记名方式表决,并逐项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210,339,03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议案》。其中流通股股东赞成票为37300票,非流通股股东赞成票为210,301,730票。
    1、以210,339,030票赞成选举阎树忠先生为公司董事;
    2、以210,339,030票赞成选举许文祥先生为公司董事;
    3、以210,339,030票赞成选举张学发先生为公司董事;
    4、以210,339,030票赞成选举朱勋绩先生为公司董事;
    5、以210,339,030票赞成选举林建先生为公司董事;
    6、以210,339,030票赞成选举王宏伟先生为公司董事;
    7、以210,339,030票赞成选举张忠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8、以210,339,030票赞成选举许兆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9、以210,339,030票赞成选举吴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以210,339,03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议案》。其中流通股股东赞成票为37300票,非流通股股东赞成票为210,301,730票。
    1、以210,339,030票赞成选举邢玉武先生为公司监事;
    2、以210,339,030票赞成选举李志良先生为公司监事;
    3、以210,339,030票赞成选举王玉民先生为公司监事。
    (三)、以7200票赞成,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联交易修订案》。该议案的关联人非流通股股东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及7名流通股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姜山赫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本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