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17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关于黑化股份有限公司8500万股国有法人股定于2月27日进行司法拍卖的公告,经咨询黑化集团公司后获悉,黑化集团公司因与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其持有的本公司8500万股国有法人股进行拍卖。本次拍卖是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部分国有法人股进行的第二次拍卖,2003年12月22日进行的第一次拍卖流拍。公司将密切关注拍卖情况,并及时将拍卖结果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