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黑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7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金轮橡胶轮胎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傅家宅F-3地块环球大厦21层
    通讯地址:浦东新区傅家宅F-3地块环球大厦21层
    联系电话:021-58218303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3年12月3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外,本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变动系以司法裁决的方式进行的,持股变动的生效日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日为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转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公司:指上海金轮橡胶轮胎有限公司
    黑化股份:指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人名称:上海金轮橡胶轮胎有限公司
    注册地:浦东新区傅家宅F-3地块环球大厦21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51013244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63062534-7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橡胶、轮胎、化纤针织、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摩托车、塑料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
    经营期限:1996年9月6日至2008年9月4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沪字310115630625347号
    通讯地址:浦东新区傅家宅F-3地块环球大厦21层
    联系电话:021-58218303
    传真:021-58218433
    股东情况:第一大股东金轮集团公司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第二大股东宁波星星实业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宁波星星实业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比例为90%)为金轮集团公司,金轮集团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比例为32.13%)为陆汉振先生。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汉振先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1、陆汉立先生,身份证号码:330222580402111,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上海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无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2、邹祝强先生,身份证号码:330222641004195,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上海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无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3、陈华先生,身份证号码:330222581226731,,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上海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无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三)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人持股情况
    此次股份变动前,本公司持有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5,300,000股,占黑化股份总股本的1.61%,为黑化股份第二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人持股变动情况
    1、股权拍卖情况
    本公司根据2003年8月15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司法拍卖公告(鲁银拍公字〖2003〗第40号文),参与公开竞买济南中级人民法院中法鉴字第03054号委托买卖标的黑化股份(600179)国有法人股1130万股,并以总价款人民币9,079,776元竞买成功。
    2、股份过户情况
    2003年10月15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据(2003)济中法执字37-1号民事裁定书,派员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11,300,000股的股份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股份性质由国有法人股变更为社会法人股。
    3、股份历次增加情况
    2002年12月5日,本公司通过参与公开拍卖方式获得黑化股份国有法人股300万股。2003年2月28日,本公司通过参与公开拍卖方式获得黑化股份国有法人股230万股。上述两笔股权的过户工作以及股权性质变更工作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在本次股权过户工作完成前,本公司持有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5,300,000股,占该公司总股份的1.6%,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
    4、本次过户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16,600,000股,占该公司总股份的5.03%,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
    5、股权质押情况
    本公司持有的黑化股份社会法人股530万股已质押给深圳发展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质押期限从2003年9月24日至2004年8月26日。
    四、前六个月买卖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自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未进行其他买卖北黑化股份股份的行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此类行为。
    五、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人无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营业执照;
    2、(2003)济中法执字37-1号民事裁定书。
    七、报告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金轮橡胶轮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0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