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3年6月5日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林建、独立董事张忠义、许兆林因事请假,没有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同意向广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可用于商票可贴现)额度。其中保证金3000万元,风险敞口3000万元,此敞口部分由本公司控股股东—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股权做质押担保。此次申请的额度融资全部用于原材料储备采购支出。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