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称黑化集团公司)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和《以资产偿还债务协议》分别经本公 司2001年12月2日召开的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01年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现将资产置换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依据齐齐哈尔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齐国资发〖2001〗15、16、17 号文关于划拨资产办理资产过户手续的批复精神, 本公司与黑化集团公司签署了资 产调拨入帐协议,履行并完成了相关的资产过户手续,置入资产的房屋权属证书所有 权人已变更为黑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置换是本公司与集团公司进行的非货币 性资产的资产置换,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以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 的入帐价值,并以评估值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价值,其差额抵偿集团公司的往来款项。
    二、人员安置情况
    资产置换后,本公司与黑化集团公司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签署了人员安置协 议。人员安置工作已经完毕。
    三、根据资产过户手续的实施情况,本公司经营范围核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资产置换实施结果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