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华通资评报字(2001)第091号
    摘 要
    一、 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原黑龙江化工总厂), 成立 于1958年2月,注册资本77464万元,1997年4月24 日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300001100885, 注册地址为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区 向阳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阎树忠。
    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是以煤为原料的国家大型化工联合企业,位于黑龙江 省工业重镇-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是东北三省及内蒙东部地区最大的商品焦生产 基地,是黑龙江省三大化肥生产企业之一,是黑龙江省最大的煤化工企业。
    二、评估目的:
    拟为委托方以热电装置系统抵偿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这一经济行为作 价值参考依据。该经济行为已获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三、评估范围与对象:
    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热电装置系统(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四、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
    五、评估原则:
    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以及贡献原则,替代原则、 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六、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七、评估结论:
    评估后固定资产现值为人民币319,720,652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占有单位:黑化集团 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长期资产
固定资产
其中:在建工程 36,394.50 36,394.50 31,972.06 -4,422.44 -4,422.44
建筑物 15,373.36 15,373.36 15,147.71 -225.65 -1.47
设备 21,021.14 21,021.14 16,824.35 -4,196.79 -19.96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长期资产
资产总计 36,394.50 36,394.50 31,972.06 -4,422.44 -4,422.44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 36,394.50 36,394.50 31,972.06 -4,422.44 -4,422.44
    八、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01年11月19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哈尔滨华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机构法人代表:苗福乾
    注册资产评估师:董贵元 侯立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