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哈华通资评报字(2001)第088号
    一、 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2300001100459,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向阳大街2号,注册资金 为叁亿叁仟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制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 拉尔基区向阳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阎树忠。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焦炭及焦化产品, 化学肥料,聚氯乙烯,甲醇,多孔硝酸铵,石油加工产品。
    二、评估目的:
    拟为委托方资产置换这一经济行为作价值参考依据。该经济行为已经黑龙江黑 化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10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
    三、评估范围与对象: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氯乙烯分厂、炼油分厂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 债。
    四、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
    五、评估原则:
    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以及贡献原则,替代原则、 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六、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七、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422,956,540.22元,调整后账面值468,414,058.07元,评估值429 ,409,425.33元,增值-39,004,632.74元,增值率-8.33%;负债账面价值244,170,379. 97元,调整后账面值290,834,023.30元,评估值290,055,118.97元;增值-778, 904 .33元,增值率-0.27%;净资产账面价值178,786,160.25元,调整后账面值177, 580 ,034.77元,评估值139,354,306.36元,增值-38,225,728.41元,增值率-21.53%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占有单位:黑化公司齐化分公司 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6,142.63 10,808.99 11,248.21 439.22 4.06
长期资产
固定资产 36,153.03 36,032.41 31,692.73 -4,339.68 -12.04
其中:在建工程 1,905.16 1,905.16 1,799.06 -106.10 -5.57
建筑物 4,506.93 4,506.93 3,666.63 -840.30 -18.64
设备 32,624.34 32,503.72 26,227.04 -6,276.69 -19.3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883.40 2,883.40 0 -2,883.40 -100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长期资产
资产总计 42,295.66 46,841.40 42,940.94 -3,900.46 -8.33
流动负债 19,243.24 23,909.60 23,831.71 -77.89 -0.33
长期负债 5,173.80 5,173.80 5,173.80 0 0
负债总计 24,417.04 29,083.40 29,005.51 -77.89 -0.27
净资产 17,878.62 17,758.00 13,935.43 -3,822.57 -21.53
八、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01年11月9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
    
哈尔滨华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 人 代 表:苗福乾
    注册资产评估师:董贵元 侯立柱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硝铵生产系统)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哈华通资评报字(2001)第089号
    一、 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函(1998) 57号文批准,成立于1998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33000万元,其中国有股23000万元,经 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第241号、242号文批准,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成功 地向社会公众发行10000万元。1998年10月30 日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领 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300001100459, 注册地址为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区向 阳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阎树忠。
    目前黑龙江黑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展成以煤为原料的国家大型化工联合企 业,拥有职工3500余人,销售收入近100000万元,是黑龙江省三大化肥生产企业之一, 是黑龙江省最大的煤化工企业。
    二、评估目的:
    拟为委托方资产置换(置换出硝铵生产系统)这一经济行为作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与对象:
    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固定资产(房屋、机器设备), 不包括 土地使用权。
    四、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
    五、评估原则:
    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以及贡献原则,替代原则、 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六、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七、评估结论:
    评估后固定资产现值为人民币44,125,445.75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占有单位:黑化股份 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长期资产
固定资产 2,970.54 2,970.54 4,412.54 1,442 48.54
其中:在建工程
建筑物 2,398.72 2,398.72 2,963.63 564.91 23.55
设备 571.82 571.82 1,448.91 877.09 153.32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长期资产
资产总计 2,970.54 2,970.54 4,412.54 1,442 48.54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 2,970.54 2,970.54 4,412.54 1,442 48.54
    八、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01年11月19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人代表:苗福乾    注册资产评估师:董贵元 侯立柱
    评估机构:哈尔滨华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3#焦炉、合成铵装置)资产评估 报告书摘要
    哈华通资评报字(2001)第090号
    一、 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原黑龙江化工总厂), 成立 于1958年2月,注册资本77464万元,1997年4月24 日经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300001100885, 注册地址为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区 向阳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阎树忠。
    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是以煤为原料的国家大型化工联合企业,位于黑龙江 省工业重镇-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是东北三省及内蒙东部地区最大的商品焦生产 基地,是黑龙江省三大化肥生产企业之一,是黑龙江省最大的煤化工企业。
    二、评估目的:
    拟为委托方资产置换(置换进入黑龙江黑化股份有限公司)这一经济行为作价 值参考依据。该经济行为已获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三、评估范围与对象:
    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3#焦炉和合成铵装置(包括房屋、 机器设 备),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四、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
    五、评估原则:
    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以及贡献原则,替代原则、 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六、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七、评估结论:
    评估后固定资产现值为人民币246,306,307元。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占有单位:黑化集团 评估基准日:2001年9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长期资产
固定资产 28,810.65 28,810.65 24,630.63 -4,180.02 -14.51
其中:在建工程
建筑物 1,445.02 1,,445.02 1,546.03 101.01 6.99
设备 27,365.63 27,363.63 23,084.60 -4281.03 -15.64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长期资产
资产总计 28,810.65 28,810.65 24,630.63 -4,180.02 -14.51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 28,810.65 28,810.65 24,630.63 -4,180.02 -14.51
    八、评估报告提出日期:2001年11月19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法人代表:苗福乾    注册资产评估师:董贵元 侯立柱
    评估机构:哈尔滨华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