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2350万股,持股比例为70.01%)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并进入股权分置改革程序。
    2、公司将依据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