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公司新产品—DA465Q-16M/D和DA2型发动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使其尽快形成批生产能力,按照项目计划和实际进度对资金的需求,本公司于2002年 6月26日与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签订2亿元人民币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具体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向公司提供借款金额共计人民币2 亿 元。
    二、借款期限:自2002年6月26日起至2005年6月25日止。
    三、借款利率:按年利率5.49%计息。
    四、还款计划:根据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在合同到期日前一次偿还本金。
    五、借款用途:DA465Q-16M/D和DA2型发动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