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届三次会议于2002年6月25日14 时 在东安公司办公楼209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2人;白萍董事、 徐兴 春董事、刘富吉董事因公未能出席,分别委托刘董事、刘洪德董事、 秦诚教董事代 行表决权。公司4名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须桐兴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本次董事会对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 查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情况的报告》。
    二、关于为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长期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相对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是经 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由本公司和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 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本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日本三菱商事 株式会社、马来西亚马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三国六方”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 业,本公司持有其36%的股权,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该公司是从事汽车发动机的研制、生产的企业, 是本公司设立时募集资金的主 要投资项目,2000年本公司已按股比完成应投入的注册资本金18000万元。截至目前, 该项目已基本完成土建工程及配套公用设施建设、技术开发中心和质量检测部门的 建设以及4G1发动机和变速器装配线的建设,使HDMC形成了15万台发动机和变速器的 年装配能力。4G1发动机缸体、缸盖及变速器、 离合器壳体的机械加工生产线正在 建设中,按计划该项目一期工程2002年底竣工投产。
    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和工程的实际进度,2002年该公司拟向银行借款5, 000万元, 为此,请求本公司为其5,000万元长期借款提供担保。为保证重点投资的4G1 发动机 项目早日竣工投产,尽快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工程的实际 进展情况,公司同意为其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