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直接持有宁波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置业)92.78%的股权,间接持有雅戈尔置业7.22%的股权。雅戈尔置业通过公开拍卖,竞得鄞州区下应街道殷家坑村潘火片5号居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双方
    出让人:宁波市鄞州区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宁波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
    二、合同标的
    鄞州区下应街道殷家坑村潘火片5号居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2,498平方米。
    三、合同金额
    鄞州区下应街道殷家坑村潘火片5号居住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金额为46,892.835万元,含契税(3%)及城建大配套费等。
    四、土地用途
    住宅。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出让年限住宅为70年,商业为40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六、支付方式
    分二期支付,2004年8月23日之前支付出让总金额的50%,2004年9月30日之前支付出让总金额的50%。
    七、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