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于2002年9月9日上午在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6名,持有和代表股份344,956,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68,095,052股的60.72%,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如成先生主持,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报告和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延长200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将公司200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延长一年,有效期至2003年8月28日止。
    赞成票34,494.90万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99%;7,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华益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股东的资格、表决方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