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2年9月9日在宁波市雅戈尔服装城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1人因公出差在外,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已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转让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现因受让方的原因未获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造成上述股权转让无法实施。公司经与受让方协商,决定终止上述股权转让协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持有的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上海瑞康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鸿利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调整公司对外投资结构,公司出让所持有的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亿元的全部股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4.97%),转让价款为1.551亿元(含2002年度分红),收益510万元。其中:
    (一)上海瑞康投资有限公司受让50%,即出资7,500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7,755万元(含2002年度分红)。
    (二)上海鸿利投资有限公司受让50%,即出资7,500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7,755万元(含2002年度分红)。
    以上二受让方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董事会授权公司办理有关股权转让的一切事宜。本次转让须经有关部门和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持有的宁波大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和宁波市鄞州远通公路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调整公司对外投资结构,公司出让所持有的宁波大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共计6,000万股(公司原出资1.2亿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2.03%),转让价格为1.2亿元,上述股权2002年度收益为800万元,合计1.28亿元。其中:
    (一)宁波市交通投资开发公司受让5,980万股,转让价格为11,960万元;上述股份2002年度的收益797.33万元归公司所有。
    (二)宁波市鄞州远通公路服务有限公司受让20万股,转让价格为40万元;上述股份2002年度的收益2.67万元归公司所有。
    以上二受让方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董事会授权公司办理有关股权转让的一切事宜。本次转让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