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宁波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 为该公司股 东转让所持股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 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采用市场价格法、 基准地价调整法和重置成本法及必要 的评估程序, 对宁波雅戈尔置业有限公司评估目的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 准日2001年12月31日的公允市价进行了评估。
    评估前资产占有方的所有者权益帐面价值为3,762.34万元;经调整后资产占有 方的所有者权益帐面价值为3,822.11万元;经评估, 资产占有方的所有者权益评估 价值为8,405.08万元;评估增值额4,582.97万元,评估增值率119.91%。
    本报告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即在2001年12月31日到2002年12月 30 日期间内有效,可以作为实现本次评估目的的底价或作价参考依据。
    本报告评估价值是评估对象在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 济环境不变的前提下,为实现本报告评估目的而提出的现行公允价值。 在使用本评 估报告时,需要注意评估基准日后的价格、利率、汇率、 税率等标准及资产构成和 数量、质量变化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02年3月5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 评估报告书全文。
    
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悦
    总评估师: 张覃庆
    评估人员: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周正云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何和平
    200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