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临时)于2001年9月25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七人,实到七人,符合《公司法》与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根据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同意公司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和宁波市商业银行( 以下简称 四家银行)签订《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合同》, 由四家银 行共同出具保函,为公司发行16.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同 意以公司的部分对外投资股权、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和设备作为前述担保的反担 保。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