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10月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中国建材大厦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监事徐家康先生因故未能参会,全权委托监事黄安中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长申安秦先生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与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关于与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
    1、本次资产置换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定价方式公平合理。
    2、本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3、本次资产置换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中国化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10月18日